临海市东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:
你单位要求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。经审查,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。根据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第十五条的规定,决定同意业务范围由开展焊工、电工、茶艺师、育婴员等职业技能培训变更为开展焊工、电工、茶艺师、育婴员职业技能培训,职业、成人,非全日制。
临海市民政局
2021年11月0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