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中秋、国庆”双节是保健食品热销时节。为帮助消费者正确选购和科学食用保健食品,防范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特提示如下:1.保健食品是食品,不是药物,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。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,特别是少年儿童、中老年人以及疾病患者选购保健食品时,要谨防虚假夸大宣传行为,更不能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。
2021
“五一”假期将至,人们外出踏青、赏花、品尝美食等旅游出行呈现小高峰。为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,保障饮食消费安全,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:踏青旅游,餐饮消费要“三选三注意”。一、选就餐场所和环境。外出到“农家乐”等休闲就餐场所时应选择持有有效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、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、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较高的A(优秀)或B(良好)级“笑脸”餐馆就餐。
2021
一、选购去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冷链食品,要关注食品产地、来源、进口食品检疫等相关信息,不要采购没有明确来源信息的冷链食品。2020年6月,浙江市场监管开发全省重点冷链食品追溯系统(简称“浙冷链”),实现对进口冷链食品溯源、运输、批发、零售的闭环管理。消费者可通过支付宝扫描贴在进口产品包装上“冷链食品溯源码”,即可查询到冷链食品的进口信息以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情况。
2021